各学院(部)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提高学校公寓管理水平,强化学生公寓文化育人功能,围绕“立德树人”根本目标,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70周年献礼。按照上级有关通知精神,现就开展山东师范大学“公寓的故事”主题系列文化教育活动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宗旨
讲好公寓故事,传播公寓声音,弘扬时代旋律。通过举办“公寓的故事”主题系列文化教育活动,积极参与公寓环境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和文化育人的全过程,深入探寻在公寓内开展学生思想、文化教育的新途径,充分发挥公寓育人功能。
二、活动主题
庆祝建国七十周年,做新时代的追梦人。
三、活动形式
(一)文艺展演大赛
1.参赛对象:全日制在校生、公寓管理人员。
2.节目形式: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地域文化、学校文化为主线,通过舞蹈、诵读、吟诵、演讲、小品等表现形式进行展现。
3.参赛作品要求横屏录制,画面清晰、美观、不低于720像素,大小不超过400MB。
(二)微电影大赛
1.参赛对象:全日制在校生。
2.作品形式:故事片或记录片等微电影形式,不得采用宣传片或主题片形式。
3.作品要求:
(1)作品必须是原创,可诠释公寓管理人员、学生风采等方面;
(2)时长在15分钟内;
(3)画面比例为16:9,分辨率不低于1920×1080;
(4)作品标题自拟,但须紧扣主题;
(5)作品内容充满活力,积极向上,有创造性。
(三)征文大赛
《2019年高校“公寓的故事”征文大赛实施方案》详见附件(以下简称“实施方案”)。
四、活动程序及奖项设置
本次活动分学院(部)推荐、学校评比和先进典型表彰三个阶段。文艺展演大赛、微电影大赛作品,每学院(部)推荐1-2项代表性作品;征文大赛作品,按照附件《实施方案》要求报名参赛。学生处将组织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,评选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,优秀作品将推荐上报参加全省比赛。
五、其他要求
1.每项参赛作品指导老师最多不超过3名。
2.请各学院(部)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,认真组织,积极推荐,于2019年10月10日前,将推荐作品(文艺展演大赛、微电影大赛)发送至737677820@qq.com的邮箱。
联系人:闫东岳;联系电话:61500。
征文大赛上报作品及参赛要求,按照《实施方案》要求具体实施(见附件)
学生工作处
2019年7月1日
Email: xgzx@sdnu.edu.cn xshch@sdnu.edu.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(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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